为了奖励对林业科学技术进步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,充分调动广大林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加快全省林业现代化建设的速度,现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》和林业部关于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的有关精神。结合本省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.湖北省林业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《试行》[J].湖北林业科技,1986,(1):